
80歲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滿週年申請案件近3.9萬件需求未如預估
80歲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滿週年 申請案件近3.9萬件 需求未如預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8月7日報導】
針對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癌症第二期以上者,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截止7月底已實施滿1年,勞動部原先預估,將新增約10萬名健康與亞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不過,根據統計,這一年僅有近3.9萬名以年滿80歲以上資格提出申請,70歲至79歲且罹患第二期以上癌症者則是有1千餘件。
70歲以上癌症二期免評1千餘件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新增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即免巴氏量表評估),於113年12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114年1月20日公布之;其相關子法則待114年8月1日才正式上路。
鬆綁80歲以上長者,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該議題當年爭執很久,期間召開過公聽會,不只政治攻防,還延伸至移工雇主團體、長照團體、醫師團體等。
雇主團體樂見開放巴氏量表免評,讓照護長者的家庭能夠多一個選項;醫界人士也多樂觀其成,認為民眾不用再經過繁瑣且耗時的申請過程,醫師也不用再抗巴氏量表的開立責任。勞動部與衛福部則擔心新法可能導致市場失衡,導致重症家庭因「棄重擇輕」現象而更難找到外籍看護工。
勞動部114年7月底指出,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19.7萬;另根據統計,目前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大約有53萬人,而70到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也有約12萬人,推估新法上路後,可能會有10萬人來申請外籍看護工。
為了降低修法對重症家庭造成的衝擊,避免「棄重擇輕」現象,勞動部還慎重推出「輕、重分流」、擴大免評對象等6大措施因應。
其中,「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勞動部針對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依照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案件原則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一般案件則為7日。
另闢申請管道 需上台灣就業通求才
至於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僅持身分證明文件的一般案件,勞動部特別另闢申請管道,必須先於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刊登求才資訊至少7日,完成國內求才程序。
實施屆滿一年,根據統計,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規定,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截至115年7月底止,共計3萬8,955案;另70歲至79歲且罹患第二期以上癌症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截至115年7月底止,共計1,111案。
根據數據,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申請案一年近3.9萬件,並未像勞動部所預估會有10萬件,聘僱移工還是需要成本,要提供膳宿、薪資等,並不會因為申請門檻放寬,民眾就一窩蜂去申請,真的是家中有所需要才會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