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依個案事實認定陪子女入學長輩健檢勞動部擴大解釋
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 依個案事實認定 陪子女入學、長輩健檢 勞動部擴大解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10月14日報導】
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擴大,勞動部指出,除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確有親自照顧需求時,得申請家庭照顧假,若是陪伴子女新生入學、參加畢業典禮或升學考試,或陪同高齡長輩接受健康檢查、參與社區活動及樂齡大學入學,也都適用。
家庭照顧假全年7天 可按小時請假
依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全年可請家庭照顧假最多7天,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家庭照顧假薪資依事假規定辦理,原則上不給工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將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作出其他不利處分。
自2026年1月1日起,家庭照顧假可採「小時」為請假單位,全年可依正常工時換算。以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為例,全年7天合計56小時,讓勞工能更彈性地處理子女臨時狀況或其他家庭照顧需求。
若全年56小時的家庭照顧假已使用完畢,同一年度仍有臨時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勞工仍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申請尚未用完的事假,並以小時為單位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全勤獎金。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表示,日前地方政府來函詢問,有關家庭照顧假的適用範圍,她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及第21條的立法目的,在於讓受僱者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為避免限縮法律保障範圍,對於「家庭成員」、「嚴重之疾病」及「其他重大事故」並未另行定義,相關情形應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
勞工有親自照顧需求提出說明
黃琦雅進一步指出,針對陪伴子女新生入學、參加畢業典禮或檢定、升學考試,以及陪同高齡長輩接受健康檢查、參與社區活動或樂齡大學入學等情況,若受僱者確實有親自照顧的需求,並能說明親自照顧的必要性,就可依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
黃琦雅提醒,雇主不得因勞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
黃琦雅說,若不符合家庭照顧假的適用條件,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申請事假,或使用特別休假;其中,申請特別休假無須敘明請假事由。
【答客問】
台北仲介謝小姐問:已經在臺灣的資深移工或畢業僑外生,由雇主於「境內聘僱」為外國技術人力,需要做健康檢查嗎?可以使用原第二類外國人(移工)身分的 定期健檢報告取代嗎?
答:衛福部說明,需要做健康檢查。只要是「首次以外國技術人力身分申請聘僱許可」,原則都要在指定醫院做一次健康檢查。
但如果原來是第二類外國人資深移工身分,可以使用其依健檢辦法規定之時程內所為健康檢查項目相同且結果合格的定期健康檢查證明取代。外國技術人力完成前述健康檢查後,不再需要依健檢辦法規定辦理每年定期健康檢查。
不過,如為「家庭看護技術員」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員」,後續健康檢查規定,應每3年辦理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及身體檢查,並於申請展延聘僱、期滿轉換 或接續聘僱許可時,向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出示該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至於,其他技術工作者,則與國人相同,回歸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各產業既有規定辦理健康檢查,例如:依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工作人員每年進行胸部X光檢查等;或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從業人員應每年檢查A型肝炎、傷寒等。
針對外國技術人力辦理健康檢查時程有問題,可撥打1922 防疫專線(24小時、免付費);或是針對個案的健康檢查時程有疑義的話,也可以直接洽詢外國技術人力居住地之縣市衛生局,由該衛生局協助查詢並說明相關辦理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