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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您詳細的申請資格、應備文件、申請流程與費用等資訊。
工作內容:在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同一戶籍之家庭成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長者(A) | 小孩(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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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90歲以上 | 7點 | 年齡未滿1歲 | 7.5點 |
滿80歲~未滿90歲 | 6點 | 滿1歲~未滿2歲 | 6點 |
滿79歲~未滿80歲 | 5點 | 滿2歲~未滿3歲 | 4.5點 |
滿78歲~未滿79歲 | 4點 | 滿3歲~未滿4歲 | 3點 |
滿77歲~未滿78歲 | 3點 | 滿4歲~未滿5歲 | 2點 |
滿76歲~未滿77歲 | 2點 | 滿5歲~未滿6歲 | 1點 |
滿75歲~未滿76歲 | 1點 | 合計A+B |
在台外籍人士,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外資金額 | 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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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臺幣 2 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上年度營業額 | 在新臺幣 5 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在新臺幣 10 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
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 25 萬元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
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
符合年薪新臺幣 200 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 15 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 ||
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被其他公司併購交易金額達美金 500 萬元以上或有成功上市實績。 | |
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投資國外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 500 萬元以上或投資國內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 100 萬元以上實績。 |
註:外國人入國後應參加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之入國講習,並取得完訓證明。但曾於 5 年內完成講習者得免參加。
1.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 |
2. 函送勞動部審查 |
3. 勞動部核發招募函 |
4. 挑工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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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文件翻譯 |
6. 移工來源國在台辦事處文件認證 |
7. 移工來源國當地勞工部門文件審查暨驗證 |
8. 移工入境前健康檢查 |
9. 外交部核發入國簽證 |
10. 訂機票、劃位 |
11. 確認移工入境日期 |
12. 通知雇主移工入境日期 |
13. 移工入境作業安排 |
1. 接機 |
2. 移工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 |
3. 移民署按捺指紋暨申辦居留證 |
4. 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 |
5. 送工報到,與雇主辦理交接手續 |
6. 協助移工辦理全民健保暨意外險加保事宜 |
7. 協助向勞動部辦理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 |
8. 協助安排移工入國滿6、18、30個月健康檢查 |
9. 協助將移工健康檢查結果向各地衛生局辦理報備 |
10. 協助辦理移工居留證延期 |
11. 不定期關懷雇主及移工之互動、移工工作情形,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 |
12. 提供相關法令、資訊及諮詢 |
13. 協助申報移工綜合所得稅,並提供稅務諮詢 |
14. 協助安排移工離境相關事宜 |
家庭幫傭(雇主月負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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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薪資 | NT$20,000/月 | |
加班費 | NT$2,668/月 |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
就業安定基金 | NT$5,000/月 |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健保費 | 約 NT$1,384/月 | 依投保薪資NT$28,590計算,移工自付443元/月 (自114年1月1日起) |
職災保險費 | 約 NT$54/月 | 依投保薪資NT$28,590計算,職災保險費率0.19% (自114年1月1日起) |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 約 NT$ 29,106 | 含4個星期天的不休假津貼 |
備註 : 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惟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
意外保險費 | 家庭類移工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
保額 | 30萬以上 |
雇主負擔保費 | 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