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新上路|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每加薪1人可增加1名移工名額
1/1新上路|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每加薪1人可增加1名移工名額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製造業補足基層人力,同時帶動本國勞工薪資成長,新增「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取得移工附加名額」機制。
在現行 3K5級制 與 Extra制 架構下,製造業雇主只要替一位「全時工作」的本國勞工加薪,即可在原有核配名額之外,再多聘僱一名移工。
透過此機制,額外增加的移工名額最多可達事業單位平均月投保人數的 10%,整體聘僱上限也由原本 40% 提高至 45%,提供企業更多人力運用彈性。
🧭加薪本國勞工的對象
- 加薪之本國勞工必須為「全時工作者」,部分工時不適用。
- 本國勞工的定義:擁有台灣的身分證(永久居留證不算)。
- 必須是公司內所有本勞中為「最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的員工。
🧭 加薪金額與申報重點
- 每一位本國勞工需 實際加薪 2,000 元。
- 並須向勞保局申報,投保薪資等級至少調高 1 個級距。
⚠️ 只有名目調整、未申報投保薪資異動,將不符合規定。
🧭作業方式(先取得函文,再加薪)
- 先向勞動部申請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函,再依核准人數,替最低投保薪資的本國勞工辦理加薪。最遲須於 招募許可函發文日期的再次月 完成加薪,並完成勞保投保薪資異動。例:招募許可函發文日為 1/15,最晚須於 2 月申請勞保級距調整,並於 3 月生效。
- 加薪 1 位本國勞工,即可增加 1 名移工名額,但最多不得超過平均月投保人數的 10%。
- 公司所有移工(含 3K5 級、Extra 制、加薪名額等)總數不得超過 45%。
🧭 就業安定費
- 透過加薪機制取得的移工名額,
👉 每人每月就業安定費為 2,000 元(比照 3K5 級制)。
🧭 續聘與離職時的處理方式
- 3 年期滿續聘:需再次替最低薪本國勞工加薪,加薪對象不必為同一人。
- 移工提前離職時:
1️⃣ 申請「遞補函」承接在臺移工 ➜ 不需再加薪
2️⃣ 申請「重新招募函」自國外或國內引進 ➜ 需重新替本國勞工加薪
📌 本制度將定期勾稽勞保投保資料查核,若有事後減薪、投保不實等情形,將依人數比例廢止名額,並可能管制申請,建議企業評估後再行規劃。
✨ 仟鴻貼心提醒 ✨
新制看似「加薪一人、多一名移工」,但實務操作涉及投保薪資級距、加薪時點、函文期限與總量上限計算,若順序錯誤或申報不實,可能導致名額被廢止,甚至影響後續申請資格。
仟鴻國際專業團隊,協助企業穩健因應新制:
🔸 評估是否符合 3K5、Extra 與加薪名額適用條件
🔸 規劃本國勞工加薪對象與投保級距調整時程
🔸 協助招募函、遞補函、重新招募等文件申請
🔸 法規查核與風險控管,避免事後勾稽遭減額或管制
📌 提前規劃、正確操作,才能真正把名額用好用滿。
資料來源:勞動部




